郑州立法规范垃圾分类 助力破解分类收集处理“老大难”
郑州广播电视台会面客户端      2019-05-26 12:15 3150

日前,《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方面进行立法规定。对此,市民纷纷对垃圾分类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注垃圾分类之一▲

管好垃圾分类需要立法支持,而垃圾分类立法的关键在于可行性。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王福森今天接受采访时表示,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就是为了找准有效的方式加深垃圾分类的认知,树立良好习惯,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关注垃圾分类之二

 

在凯旋路与文秀路交叉口西北角啟福尚都社区内的智能垃圾回收站旁,小区居民有意识的将各种垃圾分类投放。居民告诉记者,垃圾分类肯定是好事,即让小区干净也显得整齐,而且有的垃圾不好降解,如果合理分类的话有利于把垃圾更好地回收利用。  

 

垃圾分类督导员时文杰告诉记者,整个小区只有这一处设在小区门口的智能回收站,其他楼栋门前还是原来的绿色、黄色垃圾收集桶,居民见到只有这两种垃圾桶,也无法准确分类,看见哪个打开口就放进去,这样每天都需要人工从垃圾桶里分拣各种垃圾。 

对于垃圾分类,不少居民也表示,自己不是很清楚到底什么是可回收垃圾、什么是不可回收垃圾。能否通过加强宣传、贴提示标志等方式加深大家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大家觉得要从人根本的习惯和思想着手,以大环境转变人的观念,特别是部分老年人的生活习惯。

对此情况,征求意见稿对四种生活垃圾进行了细分明确。在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包括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等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物质;厨余垃圾包括废弃的剩菜、剩饭、瓜果皮核、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有害垃圾包括废弃的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药品、溶剂及其包装物,杀虫剂、消毒剂、胶片、相纸以及农药包装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包括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生活垃圾。       

据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王福森介绍,居住区产生的居民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余、纸张、塑料、金属和玻璃等物品,春季和夏季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占比量几乎达到一半。一些专业的垃圾回收车,主要集中回收的也是厨余垃圾,但其他小型垃圾车无法从大量厨余垃圾中分拣其他垃圾,所以仍有垃圾混合运输的情况。

王福森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全市2000多所中小学进行“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机关单位和机构强制分类,发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单位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良好的习惯。   

据了解,为避免“前分后混”挫伤居民积极性,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混合收集、运输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或违法收集、运输分类投放的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罚款。未按照规定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孙大康

编辑:梁景芝

统筹:赵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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