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郑州广播电视台会面客户端
2019-05-31 16:33
3120次
3120次
今天下午,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李诺民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阎兴振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英旭、李杨、周一、韩振标、高保军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王宫武同志为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姚福安同志的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建国同志的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红光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军杰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
刘宪仲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振军同志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云霞同志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湘衡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建华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 孙大康
编辑 佳泽
统筹 郭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