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新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8大升级惠及更多青年
郑州广播电视台会面客户端
2025-11-08 09:44
39198次
39198次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7章33条规定,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流程、提升质量,助力青年实现高质量就业。
与以往政策相比,新《办法》实现8大升级,涵盖范围、管理、服务、权益等关键环节。范围上,除国内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大学生、16-24岁失业青年,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也将同等享受见习政策。
补贴政策更具激励性,见习单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执行,留用见习人员占比超50%,补贴将提至110%;见习期未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社保的,可获剩余期限补贴,且补贴不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符合规定的支出还可抵扣企业所得税。
经办服务也迎来优化,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见习申请、补贴发放等全流程“一网通办”,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办法》还明确,各地需公开见习岗位,跟踪见习人员6个月以上就业情况,为未留用人员提供职业介绍,为有创业意愿者提供孵化服务。
记者:罗燕
编辑:李洋
统筹:赵克、贾鹏
